屡教不改14天前,秦霄贤被控诉数次侵权,

14天前,秦霄贤因为翻唱别人的歌曲,引发了舆论的争论。

有人觉得仅仅只是哼唱了两句,这件事情有那么严重吗?

屡教不改

侵权和抄袭有区别吗?最为常见的就是未经许可的“复制粘贴”行为,将别人的劳动果实,放在自己的框中去卖。

省去了创作的时间,还便捷了自身的需求,这是一种非常可耻的行为,每个人都嗤之以鼻。

通常娱乐圈中发生这样的事情,基本上都是在私下协商。

要么是赔偿一些钱,要么对方就是一种沉默的方式,轻飘飘的道歉,然后跟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秦霄贤这一次炸了锅,直接被对方控诉,完全在意料之外。

很显然这样的行为,并不是第一次,已经发生过了很多次。相比较从前的沉默,对方这一次放了一个“大招”。

看到这样的一句话,我第一时间在想,既然秦霄贤不是第一次“侵权”,为什么没有选择私下沟通,郭德纲就是那么一个不明事理的人吗?

秦霄贤这位富二代,开着豪车上班的人,迟到罚款比工资还要多,如果知道事情的严重性,真的会选择坐视不理吗?

很显然,对方一直都在等待一个机会,如今这个时机刚刚好,所以放出了大招。

但是我感觉,如果真的是为了作品,想要讨要一个说法,完全可以私下里解决。

但是这件事情,闹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,甚至艾特到了《你好星期六》节目组。

对方的目标不仅仅是秦霄贤,还有湖南电视台。

据了解,这首歌曲秦霄贤非常喜欢,算是他的“成名作”,在他还是一个籍籍无名的新人时,就演唱了这首曲目。

那么在创作这首歌的过程中,所经历的那些苦楚,应该找一个什么样的平衡点?

这件事情一经发酵,秦霄贤暂时没有做出回应,一直都是沉默的状态。

但是细品整件事情,这无异于将秦霄贤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

要知道这首歌曲,从根本上来看,本就是别人的作品。秦霄贤喜欢这首歌,应该是出于对作品的喜爱。

但是将别人的劳动成果,用来实现个人的价值,这一方面,我表示不能理解,虽然秦霄贤唱火了这首歌。

打个一个简单的比方,这也是人性的真实体现。

如果发现了一个比较好的项目,有人以同样的模式,展开了利益的收割,创始人心中是什么样的感觉?

多年来的心血,就这样付诸东流,无处伸冤,是不是有点冤枉?

秦霄贤简单哼唱两句,并不是一种侵权行为,但是这首歌曲被商业化,当事人没有得到相应的抽成,坐以待毙难道就公平吗?

虽然看起来是秦霄贤临时起意,但是每一档节目在播出之前,就已经策划了环节。

也难怪,当事人艾特了节目组,如果秦霄贤是不知情,那么节目组应该如何定义?

秦霄贤本人目前没有给出回应,粉丝按耐不住性子,开始了网络暴力。

这将自己的偶像置身于什么样的地步,作为师傅的郭德纲,一直都在强调做人的原则和底线。

秦霄贤道歉,是对个人行为的买单,难道不应该吗?

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规矩,也有相应的条条框框。

作为一个成年人,秦霄贤应该坦然去面对,这并不是一种失败和无知,而是担当起了一份责任。

结语

如今的他正在默默地发展自己的事业,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,每个励志的人,都应该被鼓励。

希望秦霄贤明白事情的厉害关系,站出来勇敢的去面对这一次的无知,给当事人一个诚恳的歉意。

粉丝们也理性的面对,不要再去做无谓的“火上浇油”行为,对此,你们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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