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《极限挑战5》迎来开播,虽然如同往季一样占据热搜榜单,但口碑层面,似乎就不是那么顺利了,豆瓣评分目前5.5,可以说是创下这档节目的历史最低纪录。原本就因为换嘉宾换导演等因素,不被看好的《极挑5》,开播第一期还被爆出“抄袭”事件,导演施嘉宁成了网友们负面情绪的发泄站,热搜话题也持续霸榜。
从节目第一期的场景来看红毯、休息室……画风确实有点像隔壁家的《跑男》,但这并不是《极挑5》抄袭罗生门的根本所在。
涉嫌抄袭还要从8分钟左右开始,当嘉宾所在的升降式休息室突然升起时,有网友指出该环节与年4月16日播出的韩国综艺《RM》如出一辙。根据两档节目的视频、图片对比,除了“水炮”改为“爱的泡泡”,15米变成12米以外,其他基本与《RM》一模一样。
单就这个环节来看,共同之处确实很多,但是否构成抄袭一说,我们咨询了国际娱乐法领域的封跃平律师,他表示,虽然画面内容相似,但仍然需要结合其他内容,例如脚本、剧本和故事框架等来进一步鉴定。
截至目前,关于《极挑5》开场环节抄袭《RM》的风波,节目组并未有任何官方回应。不过,很多商业专家分析,可能就是节目组的营销策略。因为导演、嘉宾大换血,肯定会有不少CP党的“批评”而导致口碑下滑,而涉嫌抄袭的高曝光话题度则可以为其赢来收视率,只需等待话题足够后,官方简单回应或道歉即可,但这只是猜想。
《极挑》一直以来受到广大网友的追捧和喜爱,如此一大综艺内容设置如此简单无趣,并且还涉嫌抄袭,不禁让人心寒,《极挑》会走向何处,不得而知。那么,对于综艺节目抄袭的认定,我们咨询了娱乐法领域资深律师—封律师,他告诉我们,一个综艺节目的流程包括提出创意或者策划,形成书面的节目策划、构思、形式,形成节目的书面拍摄、制作方案(包括场景、舞美、构图等等),通过节目立项,制作团队按照拍摄、制作方案进行制作,通过审片形成可播出的节目(作品)以及媒体播出节目(作品)。其中,形成书面的节目策划、构思、形式,形成节目的书面拍摄、制作方案,制作团队按照拍摄、制作方案进行制作,媒体播出节目这几个环节都会涉及到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权利,对这些环节的侵权都会侵犯著作权。同时仅仅对文案内容进行顺序调整,文案涉及到的物品(包括道具等等)进行替换而对内容和表达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改变的也构成侵权。形成完整的视频节目后,按照类似于影视作品进行版权保护,因此,模仿完整的内容进行制作、发布、播出综艺节目都属于侵权。利用节目视频中的片段、模式进行节目制作、发布、播出也应当属于侵权。”
同时,判定一个综艺节目是否侵害了另一综艺节目的版权,也要看抄袭的程度。这里所说的程度不完全等同于数量,而是要看抄袭的部分是否构成了节目的核心部分。只不过在量多的情况下,抄袭的部分更容易构成节目的核心元素、更容易有超出不受保护的‘思想’的范畴,从而构成著作权侵权。而对于引进节目来讲,版权完整性也是非常值得重视。最后封律师站在商业角度说道,娱乐节目的制作要避免抄袭才能换来更好的收视率和经济效益。